首页
我们
协会简介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获得荣誉
联系我们
投诉建议
党建
中共成都市物流协会总支部委员会
中共成都市物流行业综合委员会
中共成都市社会组织第三联合总支部委员会
服务
会员服务
入会指南
企业招商
金融保险
人才招聘
咨询服务
评估评定
景气指数
物流统计
培训服务
动态
近期工作
通知公告
行业资讯
会议会展
政策
国家政策法规
地方政策法规
行业政策法规
首页
我们
协会简介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获得荣誉
联系我们
投诉建议
党建
中共成都市物流协会总支部委员会
中共成都市物流行业综合委员会
中共成都市社会组织第三联合总支部委员会
服务
会员服务
入会指南
企业招商
金融保险
人才招聘
咨询服务
评估评定
景气指数
物流统计
培训服务
动态
近期工作
通知公告
行业资讯
会议会展
政策
国家政策法规
地方政策法规
行业政策法规
HAPPINESS IS HERE
流通四海 连接世界
SUPPORT YOUR FUTURE
不一样的平台 不一样的未来
最高奖励5万元 四川出台措施鼓励举报冷链物流违法行为
2021-01-27 09:25:00
记者25日从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四川出台了《关于对新冠疫情防控冷链物流举报实施奖励的意见》,鼓励举报冷链物流违法行为,最高可奖励5万元。
意见明确,冷链物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能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疫情防控期间冷链物流的安全隐患,是监管前移的重要手段。
据介绍,公安、卫生健康、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将依照各自职责,接收四川省范围内从事冷链物品进口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仓储运输、餐饮服务及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冷链物流园区等相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新冠肺炎疫情冷链物流防控措施,且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举报,一经查实,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计算奖励金额,每起案件可给予500元至最高5万元的奖励。
据悉,各相关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人应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将依法严厉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来源:新华社
版权所有 © 成都市物流协会
技术支持:
优河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