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球疫情仍处于流行状态,我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巨大。特别是近期以来,全国范围内零星散发疫情时有出现,河北石家庄、邢台等地出现聚集性疫情,加之春节临近,人员流动频繁,物资需求旺盛,疫情防控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应急物资运输和交通保障任务十分艰巨。
✪ 全力保障河北省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
✪ 加快在石家庄周边设立物资中转调运站
✪ 切实加强北京地区重点物资运输保障
✪ 有序做好河北省邮政快递寄递服务保障
✪ 严格落实广大一线从业人员防护举措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交运明电〔2020〕199号)要求,督促运输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司乘人员、场站服务人员健康监测制度,严格执行戴口罩、勤洗手、严消毒、测体温等防护举措,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出中高风险地区的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要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对接,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组织从事应急运输保障的驾驶员、装卸作业人员、邮递员、快递员等一线从业人员,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优先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交通运输部物流保障办公室:010-65292831。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应急运输保障电话:0311-86906211,0311-86906212,0311-86906213。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应急运输保障电话:010-57070630、57070629(白天),010-63032266,63032221(值班)。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应急运输保障电话:17622575365(白天),022-23549002(值班)。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应急运输保障电话:0471-3820392。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应急运输保障电话:024-23867489。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应急运输保障电话:0351-4663034(白天),0351-4663010(值班)。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应急运输保障电话:0531-85693127(白天),0531-85693018(值班)。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应急运输保障电话:0371-87166058。
来源:交通运输部